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

國保年金請領 未逾5年可回溯

(中央社)勞委會勞保局今天表示,請領國保老年年金者已有24.5萬人。勞保局提醒,符合請領資格者只要年滿65歲後的5年內提出申請,均可回溯從65歲起補發,給付權益不受影響。
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今天表示,國民年金開辦以來,勞保局每個月主動針對下個月即將屆滿65歲,符合老年年金請領資格的國民,寄送通知函及老年年金給付申請書;每隔半年再針對已滿65歲,卻仍未提出申請者,再發函通知儘速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

勞保局說明,截至100年9月底,請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者已有24.5萬餘人,另外目前還有1.1萬民眾符合請領資格仍未提出申請。

因國保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,勞保局提醒,符合老年年金請領資格者,只要在年滿65歲後的5年內提出申請,均可回溯從65歲起補發,所以民眾即使延後申請,只要仍在請求權時效內,給付權益不會受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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