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6日 星期日

立院三讀 家有5歲以下幼兒將享2.5萬扣除額

立法院今天(25日)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,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。明年元旦開始,家中有5歲以下子女的納稅義務人,每人每年將可享新台幣2萬5千元的扣除額優惠,預估全台將有30萬戶家庭受惠。

台灣的生育率逐年下降,少子化現象已被政府視為國安議題,如不設法改善,對未來人口結構、教育資源利用、勞動力獲得都將產生衝擊,並將加重國家長期財政負擔。

為降低少子化帶來的衝擊、增加民眾生育意願,立法院院會25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,明年元旦起,家中有5歲以下子女、也就是200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幼兒,每人每年可享2萬5千元扣除額優惠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:『重點就是5歲以下有2萬5千元的扣除額,再過來就是有排富條款。』

所謂排富條款,是指納稅義務人家戶年所得適用稅率在20%以上,也就是說,家戶年所得淨額如高於新台幣113萬元、基本所得額高於600萬元者,不在適用範圍內。

新法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,財政部估計全台將有30萬戶家庭受惠,預計稅收將短少約新台幣3.48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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