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民視新聞]
5/1起,民眾自備杯子買飲料,不僅環保,還可省錢喔!環保署規定,連鎖業者,像是速食店、超商、飲料店,對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,必須提供至少2塊錢的優惠,沒有優惠的店家,也得提供獎勵金,回收2個飲料杯給1元。
不嫌麻煩就可省錢,這家連鎖咖啡店10年前就推出自備環保杯折價10塊錢,超商在2010年跟進折價行列,有些飲料店家,也在門口貼上折價公告,提醒消費者。
光是少個塑膠杯,店家就可省下不少成本,不僅省開銷,還可以做環保,因此環保署規定 ,5月1號起,全台灣有1萬6000 家連鎖業者,包括4大超商以及連鎖速食店,連鎖外帶搖搖杯飲料業者,通通加入優惠行列。
消費者只要自己帶杯子,買1杯飲料,至少可以省下2~10塊不等優惠,沒有提供優惠的店家呢,只要拿著2個飲料杯,也可以換到1塊錢。雖然省的是小錢,但也得要消費者不怕重,隨身攜帶杯子,才能喝飲料喝的很環保。
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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