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、曾德峰、郭顏慧、蔡百靈/綜合報導〕學生的午餐費,校長也要A!新北市驚傳國小校長拿營養午餐回扣的醜聞,板橋地檢署昨天兵分四十路,搜索海山等十所國小、十家營養午餐公司,約談李明生等六位校長及金龍等業者十多人到案。
經新北市調處漏夜複訊,幾乎所有業者均坦承送賄,還有業者說:「營養午餐辦多久、紅包就送了多久!」全案預計今天送板橋地檢署複訊。
約談6校長 業者10餘人
檢調在營養午餐業者歐克公司查獲行賄帳冊,依學校的學生人數規模,從十萬元到五十萬元不等,校長收賄犯行「全都露」,業者坦承將賄款綁在茶葉罐旁,大剌剌送進校長室。
板橋地檢署與新北市調查處昨天出動兩百多人,前往板橋區海山、埔墘、後埔;新莊區思賢、光華;三重區修德;蘆洲區成功、蘆洲;三峽區中園及樹林區樹林等十所國小校長室搜索,並約談海山校長李明生、埔墘校長吳玉美、修德校長張崇仁、思賢校長賴介洪、樹林校長葉振翼、中園校長曾雪嬌等六人到案。
檢調同時也搜索營養午餐承包商歐克、金馬、正午味、金龍、津津、雙翼、宏遠、味味、統鮮及北區等十家業者,並約談歐克負責人李慕柔、金龍實際負責人陳秀暖等十多人到案。
檢調查出,新北市政府頒訂「新北市所屬學校中央餐廚及外訂餐盒採購契約書範本」,做為各級學校營養午餐招標作業的統一規範,賦予學校無需公開招標、採最有利標及校長遴選評審委員圈選評定得標廠商等權力,各校校長不僅可遴選評審委員,還能評定得標廠商的表現,廠商若獲得「優等」,在下個學年投標時可獲高分,如同取得保證得標的門票,因此有業者行賄校長以利取得標案。
依人數行賄 最多送50萬
檢調發現,校長拿回扣是行之有年的陋規,標案每學年招標一次,業者視標案規模或每月學生用餐人數做行賄手法,有標案一口氣送五十萬元黑錢給校長;也有標案較小的送十萬元;另有以每月用餐人次乘以三到五元不等,做為行賄校長的額度,學校用餐人數愈多、校長拿的愈多。
昨遭檢調搜索的十家營養午餐業者,包辦了新北市八、九成營養午餐標案。業者為求利潤,剋扣學童營養午餐菜餚,檢調痛批:「根本是肥了校長、瘦了孩子!」
涉案先調職 判決再解職
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指出,今年五月間,部分學校營養午餐陸續出狀況,市府除主動向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提及有此情況,並主動要求政風處清查,發現部分學校出現有人直接拿回扣、評審名單有問題,或廠商僱用的餐點秘書卻變成學校花錢聘用等弊端,立刻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市長朱立倫昨強調,未來發展不論涉案層級有多高,對涉弊學校絕不寬貸,也會究責到底;教育局長林騰蛟指出,學校教育人員如有不當收取回扣情事,將先改調其他職務,一旦判決確定則予以解職或免職。被約談的樹林國小校長葉振翼強調,事情並非外界所想。
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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